2月3日,《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在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截止。这份意见稿一个突出特点就是明确了纳税人识别号制度的法律地位。今后,一个小小的税号不仅会渗透我们的生活,还将让我们充分了解自己的“税上人生”。
意见稿中明确:“国家施行统一的纳税人识别号制度”。今后,税务部门将按照国家标准为企业、公民等纳税人编制唯一且终身不变的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对于自然人的纳税人识别号,意见稿明确:“自然人纳税人或者其扣缴义务人应当自首次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限届满前,向税务机关申报,税务机关登录其纳税人识别号。”
个人税号与个税改革常被同时提及。在提出建立个人税号制度的同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也在今年的改革清单中列出,要抓紧推进个税改革。
个税改革的目标是“综合计征”。举例来说明,一边是很多筐,里面分别装着个人的工资收入、股票收入、租房收入等,这些收入用不同的税率计征个税,结果就是低收入者与高收入者缴的税差不多;一边是一个大筐,把所有的收入放到里面用统一的税率计征个税,低收入者少缴税,高收入者多缴税,后者就是“综合计征”。
个人税号就是那个大筐。在收入多元化的今天,有了这个税号,每个人的纳税信息才能归集到一块,不再是碎片化的,才可以综合计算一个人、一个家庭的收入情况与税率水平,才能实现个税调节收入分配的功能。
事实上,不仅个税改革,包括房地产税改革,包括开征遗产税,这些直接税改革,都需要个人税号制度的建立作为基础,只有掌握个人税号中的个人交易、收入、财产信息等,才能消除征税漏洞,公平征税。
个人税号,实际就是为每个人一生的纳税行为建立一个档案,将个人的各种纳税行为集结在税号之下。
纳税信息能否与每个人的身份信息、银行信息、不动产信息等实现共享,能否打通部门间的壁垒,实现各个部门信息的互联互通,这是建立个人税号制度的核心,也是建立全社会征信系统的核心。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在整个社会征信体系中,诚信纳税是作为一项最基本的考量。一个人有一次纳税不良记录,就会在出入境、银行贷款等方面“寸步难行”,而拥有良好的纳税记录,将会是一笔非常宝贵的信用财富,助力个人的“一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