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邯郸:不诚信物业将上“黑榜”!
来源:河北广播电视台即通客户端 作者:管理员 时间:2018-01-13 09:44:29
我国全面取消物业企业资质认定后,今后如何监管物业企业的服务和行为?
经过一年时间打磨,多次参考外省、市有关经验,并结合邯郸市物业管理行业实际,日前,《邯郸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办法》通过建立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物业服务行业组织自律等方式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事中事后的监管。
每年一评,隐患不整改将上“黑榜”
《办法》中明确规定,各县(市、区)住建(房管)局主管部门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库”,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含外市入邯物业服务企业分公司),实行“日常动态更新、社会各方评价、年度综合评定”的管理制度。
《办法》中物业服务的评价项目主要包括:消防、电梯、监控等设施、器材功能使用情况,公示上一年物业费收支情况,小区内保安巡逻情况,小区内机动车停放管理情况,小区公共区域卫生情况等。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提到,对服务水平连续下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项目,属地街道(乡镇)可以建议业主委员会或组织业主共同决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邯郸市房管局负责人解释,该《办法》将一改当前业主在物业事务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现状,明确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鼓励业主行使监督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保障物业区域的和谐与安全。
招投标受限,“黑名单”企业将被重点监管
据了解,此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优秀(AAA)、良好(AA)、合格(A)、基本合格(B)、不合格(C)五个等级,等级评定采取信用分值综合评分制,信用基准分值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按年度评定信用等级。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记分周期届满,次年重新记分。
因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的、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等8种行为将直接被拉入黑名单。
上榜“黑名单”的企业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现场检查、抽查比例和频次,责令限期整改。
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工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注销企业营业执照;对于信用等级为C级和未参与信用等级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投标的,按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不得允许其参与投标活动,同时不予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证明;对于外地入邯物业服务企业的分公司应于90日内退出所接管的全部物业服务项目并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相关移交手续,三年内不得入邯从事物业服务活动。
此外,上榜“黑名单”企业在参与财政资金补助、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都将受限,以及取消或建议取消参加各类评优、表彰活动的资格。
经过一年时间打磨,多次参考外省、市有关经验,并结合邯郸市物业管理行业实际,日前,《邯郸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正式施行。
为规范物业服务行为,构建“诚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办法》通过建立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物业服务行业组织自律等方式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事中事后的监管。
每年一评,隐患不整改将上“黑榜”
《办法》中明确规定,各县(市、区)住建(房管)局主管部门将建立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库”,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已取得工商营业执照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物业服务企业(含外市入邯物业服务企业分公司),实行“日常动态更新、社会各方评价、年度综合评定”的管理制度。
《办法》中物业服务的评价项目主要包括:消防、电梯、监控等设施、器材功能使用情况,公示上一年物业费收支情况,小区内保安巡逻情况,小区内机动车停放管理情况,小区公共区域卫生情况等。
值得注意的是,《办法》中提到,对服务水平连续下降或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的项目,属地街道(乡镇)可以建议业主委员会或组织业主共同决定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邯郸市房管局负责人解释,该《办法》将一改当前业主在物业事务中处于弱势地位的现状,明确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是委托与被委托的合同关系,鼓励业主行使监督权,督促物业服务企业不断提升服务水平,保障物业区域的和谐与安全。
招投标受限,“黑名单”企业将被重点监管
据了解,此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等级划分为优秀(AAA)、良好(AA)、合格(A)、基本合格(B)、不合格(C)五个等级,等级评定采取信用分值综合评分制,信用基准分值为100分,实行加减分制,按年度评定信用等级。记分周期为12个月,从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记分周期届满,次年重新记分。
因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发生的重大安全事故的、挪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情节严重的等8种行为将直接被拉入黑名单。
上榜“黑名单”的企业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并加大日常监管力度,提高现场检查、抽查比例和频次,责令限期整改。
被列入“黑名单”的企业:存在违法违规情形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建议工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注销企业营业执照;对于信用等级为C级和未参与信用等级评定的物业服务企业参与投标的,按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不得允许其参与投标活动,同时不予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证明;对于外地入邯物业服务企业的分公司应于90日内退出所接管的全部物业服务项目并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相关移交手续,三年内不得入邯从事物业服务活动。
此外,上榜“黑名单”企业在参与财政资金补助、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等方面都将受限,以及取消或建议取消参加各类评优、表彰活动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