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入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在哪些方面发力?新华信用梳理并形成 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十大展望。
展望一:社会信用立法进程有望提速
2020年多个重要文件明确提出推动社会信用法律建设,如《法治社会建设 实施纲要(2020-2025年)》提出,推动出台信用方面的法律。进入2021年,随 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信用立法进程有望提速,尤其是地方立法方 面,重庆、广东、江苏、贵州等地方信用立法已进入审议阶段。
展望二:规范和有序发展将成为信用建设年度关键词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 的指导意见》强调,各地区、各部门要及时规范完善已经出台的关于失信行为的 认定、记录、归集、共享、公开、惩戒和信用修复等措施。可以预见,规范和有 序发展将成为2021年信用建设年度关键词。
展望三: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更加注重依法依规保护各类信用主体合法权益 《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在严重 失信主体名单认定知情权和异议处理、确保失信行为与惩戒措施过惩相当、建立 健全信用修复配套机制、加强信息安全和隐私保护等多个方面,提出了依法依规 保护各类信用主体合法权益的具体举措。进入2021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将更加 注重依法依规保护各类信用主体的合法权益。
展望四: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有望出炉 《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提出, 明确界定公共信用信息范围、依法依规确定失信惩戒措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 际联席会议牵头单位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编制并定期更新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 4 础目录,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依规编制并定期更新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 2021年,全国公共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全国失信惩戒措施基础清单有望出炉。
展望五:信用支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将发挥更大作用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2020年全国“信易贷”工作视频会议上强调,下 一步各部门各地方要围绕更大范围更大力度推广“信易贷”模式。进入2021年, 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深入推进,信用支撑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将在更大范围 发挥作用。
展望六: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向纵深推进
自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 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指导意见》以来,各部门、各地区加快推进新型监管机制 落地。进入2021年,随着与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新型监管机制被提上重要议程, 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将向纵深推进。
展望七:高质量发展的跨区域信用合作将再上新台阶
作为国家发改委批复的全国首个区域信用合作示范区,长三角地区在2018年 就联合印发《长三角地区深化推进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行 动方案(2018-2020年)》。2020年,《京津冀全国守信联合激励试点建设方案 (2020-2024年)》对京津冀地区信用合作也进行了部署。进入2021年,包括长 三角、京津冀等在内的多个区域将会继续谋划更高水平区域信用合作,高质量发 展的跨区域信用合作将再上新台阶。
展望八:诚信文化引领下社会信用建设氛围日益浓厚
《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 远景目标的建议》提出,弘扬诚信文化,推进诚信建设。进入2021年,预计诚信 文化引领下信用建设氛围日益浓厚。一方面,以“诚信兴商宣传月”、中国城市 信用建设高峰论坛等为代表的诚信宣传活动,将为全社会积极营造良好的诚信氛 围;另一方面,随着诚信缺失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深入推进,全社会“知信、 用信、守信”的良好氛围将日益浓厚。
展望九: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有望推出
根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的有关部署,按照自愿 申报、组织创建和专家评审等流程,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于2018年1月和 5 2019年8月分两批公布了28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名单。社会信用 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对推进全国城市信用体系建设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进 入2021年,随着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第三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 (区)有望推出。
展望十:政务诚信建设将助力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提升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包括“国家行政体系更加完善,政府作用更好发 挥,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显著提升”等在内的“十四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 标。政务诚信建设是助力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提升的重要手段。进入2021年, 提升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是摆在各级政府面前的一项任务,各地将会持续加强政务 诚信建设助力政府行政效率和公信力提升。(来源:新华社)